未报备,漯河男子被行政处罚!报备通道,速收藏!

【舞阳县融媒体中心】赵婷

2022-05-17 09:37: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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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16日,陕西人王某涛从甘肃省嘉峪关乘车辗转至舞钢与舞阳交界处步行7小时至舞阳凡间别院酒店入住。

4月19日,舞阳县文峰派出所排查中发现王某涛;当天,文峰乡政府对王某涛落实居家隔离七天措施。经查,王某涛来舞前,未向凡间别院酒店所属的文峰乡李楼社区提前报备,且隐瞒个人行程轨迹。

4月27日,王某涛因违反漯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第19号通告要求:所有外地市来(返)漯人员,均须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(村)报备,如实告知个人信息、健康状况和行程信息。公安机关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五十条第一款第(一)项之规定,对其行政处罚。

再次提醒

广大来(返)漯人员

一定要提前报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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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 | 漯河发布

编辑 | 赵婷

审核 | 刘晓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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